一、依據行政院農委會107年11月1日農授金字第1075074575A號函及嘉義縣政府107年11月6日府農輔字第
1070226503函辦理。
二、符合申請此次低利貸款資格之民眾,請於11月11日前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所農業課辦理。
(星期六及星期日均接受申請,受理時間為8:00至12:00、13:00至17:00)
三、相關公告及申請書請參閱附加檔案。